| 释义 | 
 法律主观: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提前通知单位就可以辞职: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等。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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