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报消防不过关,消防会不会去查 |
释义 | 举报消防不过关消防会查。 举报方法: 1、写信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或支队。 2、电话拨打96119 (全国统- -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3、 在省级的公安消防总队的互联网网页上的“办事直通车’点击后 在举报投诉栏目中进行举报反映。 4、 当然直接人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也可以。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3、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 -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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