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三个月离职是霸王条款吗 |
释义 | 劳动者辞职时,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三个月提前通知的规定是不合法且无效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提前三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是霸王条款,不合法且无效。劳动者辞职时,提起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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