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咸阳灵活就业怎么办理 |
释义 | 欢迎您通过进行咨询,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 1、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对象为: (1)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以及失业人员。 (2)外地户籍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统筹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参保办理流程: 一、档案托管: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或医疗保险前,须先到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由档案托管部门按参保职工缴费年限核准程序,对原有的缴费年限进行核准。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并准确告知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 二、参保登记: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证件、材料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已在本市稳定就业,并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基本要求。其登记办理程序是: 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和登记范围的来沪人员,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行业“灵活就业证明”。 办妥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的,凭个人身份证、本市临时居住证、行业“灵活就业证明”和个人证件照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本次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 从业人员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的,须重新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