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女生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属于无效婚姻的有: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2、重婚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