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释义
    一、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海拉尔西路107号三楼婚姻登记窗口。
    二、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材料(内地居民结婚)
    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身份证;
    3.大2寸红底双人合照。
    三、呼和浩特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