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应届毕业生身份放宽,首先本次的新政依然是针对于应届生落户,而且是统招应届生,不能是定向和委培,在读期间不能交过社保。也就是说,你是两年内毕业的,首次就业,就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对待。 2.年龄要求放宽,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不超过30周岁。本科放宽了两岁,硕士放宽了三岁。博士没有变化,想通过读博恢复应届生身份的,一定要在35岁之前毕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