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单约定承担附加责任。进口保险是一种附加责任保险,其保费通常由车主自行承担,不能作为对第三方的赔偿费用。保险公司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它只是根据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发生交通事故,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属赔偿损失。 2.《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标的、险别、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内容不得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