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301的有关规定。 一、质量合格文件由谁签署 质量合格文件由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分项工程的质量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查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百分之七十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百分之八十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过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