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有哪些 1、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是:义务人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时,由执行员进行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民事诉讼的判决有哪些 1、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3、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4、第二审法院的判决,以及最高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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