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产证多长时间可以买卖过户 |
释义 | 新房产证随时可以买卖过户。房产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产权人凭房产证可以对其自住房屋进行实际控制、进行房产交易。 一、民法典中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书是什么意思 房屋所有权证明书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权益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普通意义上讲,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屋他项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三、房产证还没下来可以更换户主名字吗 房产证还没下来,不可以更换户主名字。 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房屋所有人能否变更合同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 2、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此种情况可以更名,但是比较麻烦。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3、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如果需要变更房屋的户主名字,最好等拿到了房产证再去办理变更的手续。如果房产证没有发下来,就有很多的权利或是功能都不能实施。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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