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答辩状应当填写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对仲裁请求的答辩;3、对证据的答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员工仲裁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