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公积金贷款买房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一、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具有有效户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公积金缴存者; 3、公积金按有关规定按月、连续、全额汇缴6个月以上;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有债务月偿还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加上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认定标准;如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出具有效收入证明及佐证材料; 4、信用状况良好;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2年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积金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查处后,公积金中心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违规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或者系统,并将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