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变更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便查考,特别是原来的合同为书面形式的,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然用口头形式改变书面合同无凭无据,极易发生纠纷。如果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或者变更采用口头形式,发生纠纷后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变更内容的,视为合同没有变更。当事人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如果原来的合同是经过公证、鉴证的,变更后的合同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公证、鉴证,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来的合同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合同变更后仍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变更不生效,仍应按原合同执行。 一、降工资劳动者应该如何做 (一)表明态度。用人单位单方改变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表示反对,并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双方已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合法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如果劳动者不同意改变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按原合同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取得证据。一是不接受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的行为;二是在单位再工作一个月,取得当月的工资凭证,证明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满足这些条件后,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能不能随意更换员工的工作岗位呢 公司不能随意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司不能随意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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