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跨省过户怎么办理 |
释义 | 货车跨省过户办理流程如下: 1、在当地提档,然后去落户地办理落户手续; 2、咨询当地对车辆的落户要求; 3、携带车辆过户手续与所需的材料,办理车辆外转提档; 4、拿到档案后,到落户地办理车辆落户手续。在办理跨省提档过户时,一定要去了解当地落户所需要的材料。 货车跨省过户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本人签字或代理人签字);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现机动车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号牌》; 7、属于海关监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8、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综上所述,需要车辆登记人持身份证和车辆一起,到车辆目前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转籍手续。取得机动车档案和临时车牌,再由当事人和车一起到落户地区车管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或者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住所迁出或者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出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二)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的规定提交资料,并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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