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它们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以股东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是相分离的,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 3、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二)它们的不同点: 1、成立的条件和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有最低限和最高限的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最低限的限制。 4、两种公司转让股份的难易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出资的限制较多,而股份有限公司除对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份转让有限制外,其他转让比较自由。 5、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说明书,它是不能转让、流通的;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它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见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 6、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存档和公告,只要按规定送交各股东就可以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送,故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如是经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还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