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无条件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学,禁止招收择校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对适龄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摸底,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公办初中可以依据户籍划定招生范围,也可以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条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