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其中铁路重点建设和规划项目包括: 建成郑济、菏兰和雄商高铁,争取建成呼南高铁焦作经济源洛阳至平顶山段、平顶山经漯河至周口高铁、京港台高铁阜阳至黄冈段 建成新乡至焦作铁路、郑开城际延长线、郑许市域铁路,推进郑州都市圈轨道交通、郑州至洛阳、焦作至济源、三门峡至运城等项目; 实施三门峡至洋口港铁路、焦柳和洛宜铁路改线、陇海铁路三门峡段取直改线等项目; 力争开工南阳经信阳至合肥、南阳经驻马店至阜阳高铁; 规划研究驻马店经周口至商丘、银川经洛阳郑州至上海、濮阳经开封至潢川、太原经安阳濮阳至徐州、新乡至菏泽等项目; 规划研究洛阳至十堰、月山至随州等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十三条 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三十四条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 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 铁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远期扩建、新建铁路需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