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
释义 | 报销比例如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扣除1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80%、二档8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80%、85%比例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扣除3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60%、二档6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60%、65%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扣除800元/次的门槛费,甲类药品一档报销:一档40%、二档4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40%、45%的比例报销;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门槛费)×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是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新生儿在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一档为80元/人/年,二档为200元/人/年。6月3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一档为80元+财政补助,二档为200元+财政补助。如果错过了办理时间再参加就为中途参保,必须全额交费。 一般需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个区的要求基本相同,具体以当地社区办理机构要求为准。一般是户口的首页(有地址的那页),参保人的户口页,人口增减页三页的复印件。 重庆新生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1、如果新生儿的母亲当年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自动享有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换言之,即妈妈的保险是可以作为刚刚落地的新生儿名头报销的。) 2、新生儿母亲没有参加居民医保的,在出生3个月内,全款交费,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在3个月后参保的,按照中途参保政策执行。 3、普通门诊可定额报销:一年可以有60元的门诊费,用完了就没有了。当年没用(或余额)继续参保后可累计。如果没有连续参保,剩下的门诊费用作废。 4、住院报销标准起付线(即每次住院门槛费):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封顶线(即全年报销限额):一档8万元/人/年,二档12万元/人/年。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 (注:得了特病以后,即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经过申请,门诊看病拿药也是可以报销的。就不止60元的定额) 5、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一档(交费80元):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交费200元):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65%,三级45%。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一档(80元):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65%,三级45%。二档(200元):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70%,三级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