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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岁的人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刑罚类型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或赦免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类罪的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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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4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