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优质护理服务保障制度“优质护理服务”就是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护理部、药剂科、消毒供应室、总务科、检验科等部门,应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意识,按照岗位职责做好服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