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在企业、社会团体就业后,即需要缴纳 社会保险 ,其工作年限也就是“缴费年限”。而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其工作年限也就是“ 工龄 ”。 由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在认定工龄时,除了 社保 缴费记录,还要同时参考办理就业报到、改派和转正定级等手续的时间。 现在工作年限,合同年限与缴费年限不一致的很多,特别是在私营企业,所以各地认定工龄标准有细微差别 有的地方以合同加缴费记录确定, 有的地方,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工龄认定一律以社保缴费期限为准。各地政策有差别,你可咨询福建、厦门当地的人社局相关政策 希望能帮你解决关乎 养老金 ,合同工怎么算工龄的问题 法律客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