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贫困线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国际贫困有三个收入标准,即1.9美元/天(极低标准)、3.2美元/天(中标准)、5.5美元/天(高标准)。贫困率是每天收入(或支出)标准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收入标准是国际元,即国际元(美元)相当各国货币购买力平价(以2011年测量结果,按购买力平价变化调整)。按2011年测量的购买力平价,1美元相当3.506人民币,1.9美元/天的贫困标准相当2431元人民币/年。 国际贫困标准(International Poverty Line Standard)实际上是一种收入比例法。它显然是以相对贫困的概念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1976年组织了对其成员国的一次大规模调查后提出了一个贫困标准,即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位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这就是后来被广泛运用的国际贫困标准。 国际贫困标准的优点: 1、国际贫困标准简单明了容易操作 国际贫困标准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调查,只要知道社会平均收入或社会中位收入,乘上50%,就可以求得贫困线。因此,也可以减少行政费用。 2、国际贫困标准可以用作比较 当我们将国际贫困标准视为一种收入比例法时,它常常被用于纵向的和横向的比较。而且通过这种比较可以使我们知道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在社会救助标准方面的差距。 3、国际贫困标准可以使受助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国际贫困标准可以使受助者得到的救助金额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收入同步增长,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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