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申请的原因有什么 |
释义 | 1、每个月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 3、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 4、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 贫困户申请条件 申请困难户的条件有: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怎样申请贫困生补助申请书 贫困补助申请书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需要办理贫困证明,分别到村委会,乡政府和县民政局盖章,还需要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因病、因无劳动能力、因缺少资金、因缺少技术、因家境贫寒都可以申请贫困补助。补助指补贴及帮助政府或集体专向的,使得某方获益的某种行为。补助的种类繁多,常见有各类网购补助、政府补助、食宿补助、医疗补助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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