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次就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务关系,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合同法》调整。用人单位在合同期内将员工辞退,如果不存在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员工可要求单位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员工能否获得赔偿,要看劳务合同对此有无约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