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纠纷怎么打官司 |
释义 | 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因此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流程完全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流程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口头起诉。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告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一、民法典中执行法官能否裁定房屋所有权 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不能裁定房屋所有权,因房屋产权向法院起诉的,应当由法院的审判人员进行裁定,而执行法官只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职责 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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