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原劳动局)联系电话: 1、办公室:023-49836360 2、法规科:023-49836513 3、财务审计科:023-49823105 4、监察室:023-49836377 5、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科:023-49836362 6、行政审批科:023-49835209、023-61163276 7、人事管理科(职称改革办公室):023-49822425 8、工资福利科:023-49822426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