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证明洗黑钱不知情? |
释义 | 被骗洗黑钱证明无罪的方法如下: 1、通过实施洗黑钱的活动实施时自己未在场的录音录像; 2、实施洗黑钱的行为人的陈述,其他人的证言等,证据来证明自己对洗黑钱的行为不知情。 洗黑钱洗钱是指犯罪人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将非法获得的钱财加以转移、兑换、购买金融票据或直接投资,从而压缩、隐瞒其非法来源和性质,使非法资产合法化的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黑钱常见渠道: 1、现金走私; 2、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 3、向现金流量高的行业投资; 4、购置流动性较强的商品; 5、匿名存款或购买不记名有价金融证券; 6、制造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 7、注册皮包公司,虚拟贸易; 8、设立外资公司; 9、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收入; 10、购买保险; 11、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 12、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匿名账户; 13、利用银行保密法洗钱。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社会人士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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