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1年高陵区开发重点规划为:推行工建项目审前介入“点对点”、审中服务“手把手”、后期跟踪“一对一”系统化全流程服务模式。 牵头与区级涉及项目建设部门建立联办帮办机制,变“被动审批”为“主动审批”。对新开办企业涉及的注册登记、免费刻章、发票申领、公积金申报、参保登记、银行开户、融资服务等7个要素推行全流程集成服务。 力争实现企业开办全程“3个小时以内”办结。推进证照并联审批,一次办好,打造高陵“企业开办”升级样板。全力实现事项划转百分百移交,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让行政审批效能跑出加速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 中等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 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