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国家规定的强制险种。 意外险:以盈利为目的。 2、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无论职业。 意外险:个人或单位自愿购买,高危职业拒保。 3、保障程度不同 工伤保险:劳动者一人一份,不能不买,不能多买。 意外险:根据自己情况,多投多保,不投不保。 4、监管体制不同 工伤保险: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管理,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社会保险法规的调整范畴。 意外险:商业保险公司管理,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民法典、商业保险法调整范围。 5、两类机构例外 一类是国家机关单位,其工伤风险较低,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保险自成体系。 另一类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这类单位按照国家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也不参加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