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设计和施工可以是一个单位吗?
释义
    一、设计和施工可以是一个单位吗?
    不可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总承包招标项目的中标人,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肯定是同一家单位。
    二、设计招标流程是什么?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
    3、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工程设计等级和证书号,单位成立时间和近期承担的主要工程设计情况,技术力量和装备水平以及社会信誉等。
    4、招标单位向合格设计单位发售或发送招标文件。
    5、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勘察工程现场,解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6、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密封报送。投标文件内容一般应包括:方案设计综合说明书,方案设计内容和图纸,建设工期,主要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设计进度和设计费用。
    7、招标单位当众开标,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的依据是设计方案优劣,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好坏,设计进度快慢,设计资历和社会信誉等。
    8、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设计合同。
    三、设计招标的原则是什么?
    1、公平、公正。
    2、依法评标。
    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只要招标文件未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前后矛盾的规定,就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修改纪要、答疑纪要进行评审。
    4、合理、科学、择优。
    5、对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评审原则:凡投标人未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职业资格或证书等),若属于招标文件强制性要求的,评委均不予确认,应否决其投标;若属于分值评审法或价分比法的评审因素,则不计分,投标人不得进行补正。
    6、做有利于投标人的评审:若招标文件表述不够明确,应做出对投标人有利的评审,但这种评审结论不应导致对招标人的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的损害。
    7、反不正当竞争:评审中应严防串标、挂靠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若无法当场确认,那么事后可向监管部门报告。
    8、记名表决:一旦评审出现分歧,则应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表决时必须署名,但应保密,即不应让投标人知道谁投赞成票、谁投反对票。
    9、保密原则:评委必须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评审的讨论细节进行保密。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5 5: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