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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作品是指哪些条件
释义
    具体指的就是公民在作为法人或者是非法人单位的时候,自己创作的作品。对于职务作品一般的来讲,职务作品的相关的著作权利将会由创作人享有,但是对于法人或是非法人单位来讲的话,如果职务作品在其业务范围之内的话将会有权优先使用。在职务作品完成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面,如果没有经过其入职单位的许可的话,相关的作品不能给与第三人用于与单位相同的作用使用该职务作品。对于职务作品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作者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利,而对于著作权利还有其它相关的权利将会由法人或是非法人单位享有,当然法人或是非法人单位在享有这样一些权利的同时将会予以相应的报酬回馈该作品的创作者。
    对于职务作品的具体条件主要就是指的职务作品的创作人使用了法人或是非法人单位的技术或是物质条件创作了该作品,并且在创作的过程之中法人或是非法人单位承担了该作品相关的工程设计还有产品的设计图纸之类的,以及作品的说明,或是计算机的软件、地图等等的职务作品。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在法律或是行政法规之中规定还有就是签订的合约之中的约定,对于职位作品的著作权将会由法人或是非法人单位享有,满足这样的条件下的职务作品就等同于法人作品。
    对于职务作品的具体分类可以分为三种,单位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还有特殊职务作品。
    那么对于单位职务作品的具体认定主要就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类职务作品是由单位来主持完成的,并且代表的是单位的意志,其创作的相关责任也由单位来承担的作品,对于这样的一种情况所创作出来的作品,单位就会被视为其作者,并且享有的是该作品的完整的著作权利。
    一、一般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的区别是是否是利用本单位的一些特殊方面的条件所完成的作品,特殊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除此之外还需要界定作者与雇佣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这是职务作品与委托创作作品的主要差别。职务作品应该是在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里的工作人员应当作广义理解,包括借调人员、临时招聘人员以及兼职人员,但是不包括临时为了完成某作品而缔结的非劳动关系的人员。”依照劳动合同,一方面作者有权利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劳动、福利或工作条件;另一方面作者有义务遵守该单位的劳动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工作任务。
    作品的创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其单位性质提出的与工作有关的任务。
    据《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解释,“‘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这种规定与其他国家的立法所采用的方式相比,缺乏明确性。各国立法中比较通行的一种方式是将职务作品范围界定为:“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创作的作品”或“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创作的作品”。这种规定指明了职务作品的创作与劳动合同的密切关系,有利于明确职务作品的范围。
    判定职务作品的根据是作者与雇佣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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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