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 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规定了补救措施,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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