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应当明确各方的 |
释义 |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一、物业管理和业主的维修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业主对其所有的物业应承担维护责任;其他设施、设备依情况不同而不同: 1、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由业主负责维修的部分如自用阳台,除自己维修外,业主也可委托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 2、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为: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即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公用设施; 3、由市政公用单位负责维修的部分为:住宅区内的水、电、煤气、通讯等管线的维修养护,由有关供水、供气及通讯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费也由其支付。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上述有关单位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确定维修责任。 二、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使用什么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7、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 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 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