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呼伦贝尔防疫政策 |
释义 | 呼伦贝尔防疫政策如下: 一、对密切接触者,执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在第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从即日起,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我市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于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经各级指挥部专家组研判,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来(返)我市人员,按照高风险区来(返)人员进行管理。 三、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形势,所有市域外来(返)我市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微信扫码登录“蒙e通”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嗄查、村)登记报备,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我市。在第一入市点执行“蒙e通”扫码登记、落地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码和社区报备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除落地核酸检测外,应在到达目的地后第2天、第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且每2次间隔时间不少于24小时)。未按要求完成3天2检的,在“蒙e通”场所码弹窗提醒,重新实施3天2检管理措施,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开呼伦贝尔市的人员,在离开时须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来(返)我市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微信扫码登录“蒙e通”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嘎查、村)报备,抵达后实施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陆路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人员;跨境交通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冷链货物的一线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岗位工作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来返我市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国务院交通物流保通保畅要求,各相关企业、收发货单位要督促司乘人员提前通过微信扫码登录“蒙e通”小程序进行登记报备,完成报备后方可进入我市。公路卡口在核查报备情况或货物接收证明后,实行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落地检(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行核酸采样,单采单检,费用自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各相关企业、收发货单位要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督促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随意停靠,确保入市卡口和出市卡口之间形成闭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