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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做 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办法如下:首先,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打工签合同违约怎么办 打工签合同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需要交纳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具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 升降机跌落受伤打工者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后,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进入诉讼程序。 解决的关键在于取证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向劳动相应证据。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造成劳动者受伤的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进行工伤鉴定,取得该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证据,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 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 公司不给劳动者给劳动者打工怎么办?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打工没签合同受伤怎么办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打工没签合同受伤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打工没签合同受伤怎么办?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打工没签合同受伤申请工伤认定时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打工没签合同受伤可以被认定成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事实上,即便跟用人单位之间签了劳动合同,受伤的原因和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的也不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因工受伤的,打工没签合同受伤的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工伤认定书就意味着员工不能享受任何的工伤待遇。劳务关系中因工受伤的,也可以要求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外地工伤可以回老家打官司吗? 一、外地工伤可以回老家打官司吗? 1、外地工伤不可以回老家打官司。 因为有相关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工伤诉讼的方法如下: (1)需要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6)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7)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工伤认定请求由谁受理? 1、工伤认定请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员因工受伤后,若是想要获得赔偿,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可以提出获得工伤赔偿的请求。若是不予赔偿,则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根据规定,若是对裁决的结果不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该内容由 王若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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