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将学生信息私自外露算不算泄露隐私,违法吗? |
释义 | 学校将学生的信息私自泄漏学生信息,如果涉及到学生的隐私,就属于违法行为,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问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答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版处罚。但是,擅自泄露他人身份信息一般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东莞会坐牢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增加之一)、刑法修正案(九)第十七条(再修之一)】 二、新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新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