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可以吗 |
释义 | 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可以的。但需要的注意的,这个不能胜任不是随口说的,是必须要员工存在不能胜任的事实,不是用人单位乱编的一个理由,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多久通知员工才合理 公司辞退员工的不是一定要提前通知,只有存在下列情形的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才是合理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辞退劳动者不能提起通知的,则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二、部门内部调动算岗位变动么 手里有劳动合同单位要调岗在法律条例方面并没有全面否定,在单位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劳动者原先的工作岗位时,需要先对给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后如果员工依旧不能胜任,单位可以为员工需找合适的工作岗位,但是用人单位不可单方面无理由的调离员工原先的职位。 三、试用期被开除有赔偿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试用期员工如因以下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应支付经济补偿: 1、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的。试用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或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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