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购买、自建、受赠、继承合法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本市承租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三年且连续三年签注《广东省居住证》。 一、买房迁户口的材料 1、购房人入户申请书; 2、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所出具的《购房入户证明》; 3、购房人及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本人未婚声明; 4、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5、迁出地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或汕头市商品房预售契约乙本、广东省契税收据、购房发票复印件。 二、买房迁户口的办理流程 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注意事项: 1、属省内一站式到派出所办理 2、省外持《准迁证》、《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 办理费用及时间: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7天 三、孩子迁户口需要的证明 1.需要看孩子迁户口的原因而定,比如离,父母离异迁户口和孩子升学迁户口,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孩子升学迁户口,一般只要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及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即可; 3.如果是父母离异迁户口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父母身份证、离婚证等资料; 4.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以对方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