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