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小学入学三对口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 2、房产对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属父母所有且在辖区内; 3、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有些学校会查看水电气缴费或上门家访)。 法律依据: 《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九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区(县)域内不符合“三对口”入学原则的户籍学生,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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