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1、银行存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xxxx元,清算期间发生利息收入xx元,清算结束日的余额为xxx元。 2、预付账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为xxxxxx元,根据股东会决议,以后由股东××处理。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xxxxxx元。 3、存货 清算开始日余额xxxx元,清算期间未发生变动,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xxxxxx元(明细表已交××区人民法院)。 4、固定资产 清算开始日净值xxxxx元,清算期间未发生变动,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xxxxx元(明细表已交××区人民法院)。 5、应付账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xxxxx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xxxxx元。 6、预收帐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为xxxxx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xxxxx。 7、其他应付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xxxxx元,清算期间转入应付××其代公司支付的年检费xxxx元,歇业公告费xxx元,预提案件执行费xxx元,清算审计费xxxx元,清算结束日余额为xxxx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 8、清算净损益 清算期间共计发生清算净损益xxx元。 一、公司解散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 因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解散时,按照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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