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字体不商用算侵权吗 |
释义 | 一般不算侵权,如果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形,属于合理使用。 一、磁带录入行为是不是侵权 转录磁带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但如果转录人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适当的引用说明、新闻报道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的临摹等的,不构成侵权。 二、什么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合理实施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合理实施的行为有: 1、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必要时使用肖像权人公开的肖像; 2、为了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和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应当在必要的范围内制作、使用披露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了展示特定的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和披露肖像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和披露肖像权人的其他行为。 三、对著作权限制有什么 著作权限制如下: 1、合理使用著作权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指法律允许他人在特定条件下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征得著作权人同意或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法定许可使用。法定许可使用是指用户在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3、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发明创造的许可方式,也称为非自愿许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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