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管期届满后寄存人有权领取保管物。无保管期的保管物,寄存人可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保管期限约定的,保管人无特殊理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九条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