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工作保密管理办法 |
释义 | 税务工作保密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相关的规定,制定的管理办法。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保密责任主体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其他负责人、涉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涉密人员。若员工违反保密协议,可能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违约或侵权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行政责任,根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根据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 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查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与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商业秘密等行为,但该行为本身并没有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不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律依据:《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 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机关内部工作需要且不宜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专报、通报、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电话簿记、外事活动安排、研究课题等; (二)机构、人事管理有关事项和文件资料; (三)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部署、违纪案件案情和审理材料、案件的统计数据等; (四)信访举报材料、立案查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五)年度财务预决算及相关数据; (六)审计、巡视监督情况及工作报告; (七)税收收入计划、减免税、欠税数据; (八)税收数据处理分析报告; (九)各类税收检查、稽查案件的相关情况; (十)反避税相互磋商、案件调查有关情况; (十一) 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济情况、商业秘密和个人权益、个人隐私的信息、相关数; (十二)政府采购规定的相关采购内容及信息;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特别是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预算; (十四)国家秘密范围外的各类安全防护方案和措施; (十五)其他应列入工作秘密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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