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开庭前先交罚金。但有的法院为了确保判决书判决的罚金能够到位,往往在开庭前要求被告人及其家属预交,而且以是否交得起罚金来决定量刑的幅度。开庭前积极地缴纳罚金以及缴纳罚金的多少对法院的定罪量刑有一定的影响。原则上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