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淮安12月10日开通电子版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由驾驶证基本信息二维码内嵌信息电子证生成时间3部分组成,驾驶证基本信息主要包括驾驶人照片证号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有效期限、累积记分、状态、证芯编号一维码、住址、发证机关、档案编号、当前时间、记录包括准驾车型起始日期、校车准驾信息、准驾车型对照表等内容。 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核验驾驶人驾驶资质时,可以采信电子驾驶证。客货运企业、学校等单位在招聘驾驶人等环节,可以采信电子驾驶证。保险业务办理。在车辆保险承保与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核验驾驶人的电子驾驶证,确认驾驶人驾驶资质,办理相关承保或者理赔手续。汽车租赁。在汽车租赁时,租赁企业可核验驾驶人的电子驾驶证,确认驾驶人驾驶资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