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电动车不上牌怎么处罚 |
释义 | 自2019年5月1日起,您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将不能申领临时标识,同时也不能上路行驶。如果您违反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一、电动车上牌照流程: 1、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海主销登记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车主本人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详实信息。 2、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由查验金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 3、登记录入人员根据查验民警已确认合格的《电动目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合格证原件,录入登记信息,准备打印受理凭证。 二、电动车登记上牌注意事项: 1、属于合标电动自行车,但将脚蹬车链条拆卸的,不得办理登记上牌,将车辆恢复原状后可上正式号牌,也就是绿牌。 2、对于非合标电动自行车,安装假的脚蹬车链条的,不能上正式号牌,将车辆恢复原状后可上临时号牌,白色号牌。 3、如有加装车篷,挡风罩以及支架等影响电动车安全性能的装置,或者安装载货架等与车辆出厂外观不一致的装置,需恢复车辆原状后办理登记上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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