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购买了重疾险,但保险公司以‘不告知’为由拒赔,这合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问题,但保险公司未能要求投保人明确告知的,不能以投保人未告知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未告知的情况与保险事故无因果关系,也不能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问题。保险人未能要求投保人明确告知的,不能以投保人未告知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十九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人未就未如实告知向投保人提出解除权或者未在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内行使解除权的,视为放弃解除权。 3.《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保险人未履行支付保险金义务的,应当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告知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需要进一步证明未告知的情况与保险事故有因果关系。否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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