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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徐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释义
    律师解答: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
    2、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办理提取,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3、配偶代领的需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必须为自住住房,自住住房的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5、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公积金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中应注明共有或各自占有的产权比例。
    6、职工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契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等签订一年内一次性提取,逾期不予办理。
    7、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拥有产权部分的购房款。
    8、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根据项目备案名单及相关材料办理。
    9、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医疗费用发生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10、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中心规定的一年房租额;
    11、申请人不符合销户条件的,提取金额为百元以上部分,其余的应保留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12、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3、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的,即时申请,即时办结。如有疑问需要核实的,在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14、本明白卡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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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7:23:50